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是什么?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。
特殊普通合伙企業
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概念:
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,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(非專業服務機構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形式)。
名稱:
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“特殊普通合伙”字樣。
責任承擔:
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,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(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行為人),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。其他合伙人,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。
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,全體合伙人,承擔無限連帶責任(其本質上仍屬于普通合伙企業)。
風險防范:
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、辦理職業保險。
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;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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